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9日 来源:来自网络 作者:lkx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4〕58号)文件要求,经省政府批准,河南省民政厅组建了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地名普查办)。现将省地名普查办人员组成、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印发你们。
附件: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职责与内设机构
2014年8月12日印发
附件
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职责与内设机构
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办公室组成人员、工作职责与内设机构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 任:张克强 河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常务副主任:罗宪生 河南省民政厅副巡视员
副 主 任:梁浩国 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
司新鲜 河南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
王凌霄 河南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娄 赟 河南省地名档案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承担河南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河南省地名普查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一)制定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动员。
(二)组织编制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计划,负责拟定相关文件。
(三)负责河南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
(四)负责省地名普查的会议组织、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验收。
(五)负责督促指导全省各地地名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负责地名普查成果质量监督和检验,组织实施普查成果检查验收。
(七)负责组织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和建档工作。
(八)负责指导完善省、市、县三级地名和区划数据库信息,组织全省地名普查成果的汇总、统计分析、普查报告的编制。
(九)负责组织编纂普查地区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等。
(十)负责组织全省地名普查信息综合应用服务。
(十一)承办河南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司新鲜
成员:李 云 周广海
职责:负责普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起草重要文件,组织重要会议;编制普查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对外组织联络和工作协调,联系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协调普查工作用图;指导普查成果汇总及应用;工作协调和督查督办;落实省级普查经费;承办普查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普查指导组
组长:娄 赟
成员:周 峰 靖 铭 马存光 胡爱平 陈旭阳
职责: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指导普查工作;编制普查实施方案;监督落实普查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负责省级相关地名信息的采集;协调解决普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监督管理普查成果质量,负责普查任务及成果的质量管理,组织普查项目检查验收;组织普查信息员、外业作业人员培训;负责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的信息完善。承办普查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梁浩国
成员:宋梅芳 韩建霞 郑 诚
职责:负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制定普查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型媒体,围绕普查各个阶段各个任务,报道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最新动态;及时解读普查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并做好重要会议和活动报道工作;收集普查一线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开展内部交流;办好工作简报,发至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普查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凌霄
成员:李大光 张长勇
职责:负责地名普查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地名普查经费的使用监管;保障地名普查工作用车;负责地名普查办公、监督、检查等用品保障;负责上级检查、督察及友邻来调研考察等接待保障。承办普查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临时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