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4日 来源:原创 作者:兰考县区划地名办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4日 来源:原创 作者:兰考县区划地名办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同意筹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兰考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兰考县全境内进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2.2、服务地点:兰考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2.3、招标编号:ZYZB(K)-[2015]-1202号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项目金额:约133万元
2.6、招标范围:收集查阅核定资料;编制地名调查目录和登记表;实地踏勘,开展地名外业调查;整理资料,制作成果等,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规范要求完成普查任务并通过上级地名机构验收。
2.7、供货周期要求: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通过国家级验收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或相关经营范围;
3.2、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3、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者其他相关ISO27001信息安全认证资质;
3.4、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投标人除须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还须为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备案的“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支持单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23日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报名需携带资料:①企事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5、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者其他相关ISO27001信息安全认证资质;6、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资料验原件后留复印件三套(须逐页加盖公章,报名时一并提交。)
4.4、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伍仟元整
资信保证金金额:叁拾玖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报名企业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并持转账凭证到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财务室换取收据,并将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4.5、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6日下午14时30分
5.2、开标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发布媒体:
《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河南招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七、联系方式
1) 发布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5093687568
2)招标人:兰考县民政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7886568
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15137872878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同意筹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兰考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兰考县全境内进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2.2、服务地点:兰考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2.3、招标编号:ZYZB(K)-[2015]-1202号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项目金额:约133万元
2.6、招标范围:收集查阅核定资料;编制地名调查目录和登记表;实地踏勘,开展地名外业调查;整理资料,制作成果等,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规范要求完成普查任务并通过上级地名机构验收。
2.7、供货周期要求: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通过国家级验收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或相关经营范围;
3.2、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3、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者其他相关ISO27001信息安全认证资质;
3.4、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投标人除须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还须为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备案的“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支持单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23日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报名需携带资料:①企事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5、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者其他相关ISO27001信息安全认证资质;6、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资料验原件后留复印件三套(须逐页加盖公章,报名时一并提交。)
4.4、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伍仟元整
资信保证金金额:叁拾玖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报名企业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并持转账凭证到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财务室换取收据,并将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4.5、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6日下午14时30分
5.2、开标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发布媒体:
《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河南招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七、联系方式
1) 发布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5093687568
2)招标人:兰考县民政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7886568
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15137872878